他的伤好了吗?清茶门的反贼都审完了吗?达哈布和他说清楚了吗?他知道年漱玉其实是清茶门派来的卧底吗?
当时我真的很想眨眨眼,跟他们回去。
可惜眼前这几个大兵,根本不是十四的对手,而且我还需要一点时间。
这些天,十四在给我洗脑,软磨硬泡让我跟他回北京。我也在给他洗脑,让他接受我的理念,认清我们之间平等开放的关系。
除此之外,我之所以配合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假结婚当天,我中剑后生命垂危,恰逢婚船被炸破,江水猛灌,船内乱成一片。
当十四抱着我来到甲板,发现观光船上的驻军已经泅水赶到,正与反贼殊死搏斗。
混论中,他强行霸占了一艘小船,带我上岸求医。当时船体正在迅速下沉,所有人都惊恐慌乱,几乎没人注意到他,也就没意识到他怀里奄奄一息的我。
等到有人发现我失踪,总督署开始派人全城搜捕时,他已经带我看了好几个大夫。
那些人都说我已气绝无力回天,万念俱灰之下,他不想被任何人打扰,就想方设法避开了。
他买下一户农舍,给我设了个灵堂,还找来一群做法事的,想把我的魂招来,再和我说句话。
法事刚做完,我就在棺材里打了个喷嚏。瞬间把所有人吓得屁滚尿流。连跟着他出生入死的将士都不敢靠近,他犹豫了很久,才把我从棺材来捞出来。
他那些部下都说,我是被邪魔鬼祟上身了,让他离我远一些。他不听。深怕这怪力乱神的事儿把总督衙门的官兵招来——若让人给我扣个邪祟的帽子,必有无穷的麻烦。于是带着只有一丝气息的我东躲西藏。
幸运的是,我一天天好起来,直到五天前忽然醒过来。
所以他不让我回去的借口就是:不能让人知道我受过伤,如果完全康复再回去,关于起死回生、怪力乱神的传言就回不攻自破。
行吧,也有一腚的道理。
事实上,这几日的相处,虽然常常伴随着争吵,但总的来说,还是乐趣居多,还有很多称得上温馨的瞬间。
有一次我们在茅草从里躲避官兵,紧张的情绪随着士兵的脚步声靠近一点点上升,心噗通噗通跳得很快,交握的手越扣越紧,最后因为出汗太多扣不住。在对方离去之后,我们不约而同地长舒一口气,躺在潮湿的河滩上感叹劫后重生……现在想起来,仍记得当时那种生死相依的感觉。
还有一次我们被追着跑到城郊,没地方买吃的,不得不趁夜去偷被人家的柿子。他吹着牛逼要把最顶上长得最好的摘下来给我,没想到避开了看门狗,却倒霉一脚踩到大鹅的脚掌。这可跟捅了马蜂窝没什么两样,大凶鹅群起攻之,那叫声从村东头传到村西头,那一张张扁嘴比廖二的剑还快。最终柿子没偷到,他大腿被啄得青一块紫一块,我们还在主人的叫骂声中夜奔十里。
他还很得意:“人家骂咱贼公婆。我小时候看过一本书,讲一对鸳鸯侠盗快意恩仇的故事,如果我不是皇子,就带着你行侠仗义,做一对真正的贼公婆怎么样?”
我无语道:“你要不是个皇子,做个贼都得饿死。”
他被这话刺激得掏了好几个老鼠洞,终于逮到一只比野兔小不了多少的硕鼠,非要烤给我吃。
这老中二的青春期可能不完整,一把年纪还拎着耗子尾巴吓唬我,一个没注意把硕鼠扔到了我身上,把我吓得鬼哭狼嚎,之后差点把他锤吐血。
另有一次,我们找到了一间无主之屋,发现米缸里有米,柴房里有柴,鸡棚里还养着鸡,大喜之下决定亲自动手犒劳肠胃。
虽然我是平民,还独居过,但我其实什么都不会。而他,别看是个皇子,居然样样都做的来。蒸米就不必说了,杀鸡拔毛,下锅翻炒,也如行云流水般。一边做一边吹牛,讲述自己从十五岁就下军营锻炼的经历。什么从不以皇子自居,靠武力和智谋服人,赢得一群忠心耿耿的追随者;什么勤勉好学,学东西特别快,连做饭也是看一次就会了……我给打他下手,给他擦汗,给他当捧哏,前前后后也算出了不少力。
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夹生米饭和咬不动、齁死人的鸡肉,吃起来也别有滋味,饭桌上更是上演了感人肺腑的谦让画面:‘你多吃点,瞧你瘦的!’,‘你最辛苦,你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