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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要确保农户种植粮食的经济收益,并不会比种植桑树等经济作物低太多,这样的话,也是可以从商业、税收等方式来调节。

比如说,适当的提高对生丝类企业税收,增加他们成本,然后他们为了转嫁成本,势必会压力原材料的价格,从此扼制蚕茧价格急速上涨。

此外,可以在某部分地区适当的拉高粮食价格,以确保农户们种植粮食有利可图。

但是,怎么拉高价格呢,这一点内阁方面有不同的意见,有的人认为,可以让地方官府衙门直接出面收购粮食,拉高、维持粮食价格,以做到不伤农。

但是有人却是认为,不应该是官府衙门直接干涉,而是应当采取更加灵活的措施,让商部或者国企部来干这事。

最后反复讨论后,决定在国企部里把在直隶四道地区的几家粮食公司整合起来,先在江南成立一家直隶粮食公司,其核心职能是粮食储备、稳定粮价、赈灾救济。

如果效果好的话,就是推广到其他省份!

直隶粮食公司,从其核心只能来看就知道,这并不是一家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而是一家维护粮食安全的国有企业。

当然了,在这个收购,出售粮食的过程里,肯定是会产生一定的利润的,这些利润也是用来后续收购、储备更多粮食的。

直隶粮食公司的成立,和李轩有着直接的关系,因为这是李轩亲自指点国企部那边的相关官员提出这一方案的,要不然话,下面满脑子还是封建老古董,一点都没有近代行政管理意识的官员们,一个个都是只知道什么官府直接干涉,强行定价之类的呢。

这么直接蛮干,效果不好,而且影响也不好,容易引起反弹!

直接搞个粮食公司多好啊,想要怎么操控粮食价格都可以,而且还能够顺手打击那些喜欢玩囤积粮食,趁机涨价,发灾难财的无良粮商们。

尽管最近几年大唐王朝在很多灾区,都是实行了粮食限制政策,对一些趁机囤积、涨价的粮商们进行处理,但是这种处理却是没有明确理由的,绝大部分处理方式都是以其他名义,进行间接处理。

因为在大唐王朝里,并没有什么投机倒把、哄抬物价之类的罪名,人家粮商的粮食是花钱买的,人家爱囤着不卖,或者以极高的价格卖,严格上来说那也是他们的自由。

但是,这种的行为却是官方所无法容忍的,以往都是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只是处理手段是通过其他方法而已,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而且基本也只是处理首犯,一些跟风的,涨幅没这么大的基本不处理。

但是说实话,也不能一直这么搞下去,而直接出台相关的限制性法律也不行,所以,干脆是用另外的方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