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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又是跑到督察院那边,让督察院的御史们手下留情。

毕竟这事都不是普通民事案件了,人家家属原谅了没屁用,顶多就是减轻处罚而已,但是督察院还是会插手并提起公诉,至少那几个梁上君子是少不了要进监狱待一阵子的。

但是这罪名和处罚力度咱们是不是再商量商量,我们皇家理工学院也不是不讲理的,庭外和解就挺不错的,你们督察院要维护法律,我们也理解,所以你们看看是不是在法律的标准下,从轻处罚,比如说罚个款,然后再让他们扫扫大街就算了。

当然了,你们督察院要是不愿意,我们皇家理工学院也奉陪,打官司都不用请律师的,直接就把学院的律师团拉出来。

为了收取专利费,他们皇家理工学院常年养着五十多个律师,过去几年来已经是成功把二十多家窃取他们专利的公司给告破产了。

真要下了决心,他们皇家理工学院和督察院打起官司来,拖上个一年半载一点问题都没有,而且最后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

再者,即便是皇家理工学院这边打输了官司,但是这种事顶多就是一个普通案件,按照大唐王朝现在的法律,这种事也不算多严重,顶多就是罚款和短期拘留而已。

因为行政处的正三品处长大人和督察院的一个副都御使亲自见面并交换了意见后,嗯,实际上就是双方一番讨价还价后,双方得出了一致意见:这点破事就没有必要直接弄到承天府法官大人面前去吧,庭外和解!

然后,威胁利诱之下,总算是以罚款和扫大街一个月结束了此事。

对于督察院来说,他们成功的让高高在上,平日里鼻子朝天的皇家理工学院的那些疯子学生们弄到去扫大街,而且还罚了一大笔款,足足两万两银子,这就是一个胜利,大涨他们督察院的威风!

要不然的话,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那里至于让督察院的副都御使亲自出马进行公诉和谈判啊!

而对于皇家理工学院来说,学生没进监狱,没被治安拘留,那就是胜利了!

扫大街,直接让他们扫学院内部的就行!

罚款,那就更不是个事了,反正他们皇家理工学院有钱,当场就替那几个闯祸的疯子缴纳了罚款。

但是他们好不容易摆平了这事,刚忙完呢,后脚就听说,火药组那边做实验出了意外,试验厂发生大爆炸,死伤惨重,火药组的那几个学生自然是屁事没有,人家的小命精贵着呢,做这种危险试验都是不会亲自去,他们的保镖也不让他们亲自去做这些危险试验,基本都是指示助理去动手操作的。

但是参与试验,从外头请来的十来个助理却是死伤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