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之城本地那么多帮派里,莫克斯帮算是最人畜无害了。
酒吧前门看守的妹妹衣着潇洒不羁,那露脐装都开衩到南半球了。油乎乎的仿生皮肤上满是刺青,让人很难不在意。头发和唇彩都是艳紫色——我喜欢这种朋克。
“哟,我们还没开门呢。晚点儿来吧。”
“我来找人。”
“那也请晚点儿来。”
“艾芙琳·帕克,你们认识吗?”
“她不在。”
我讨厌没效率的工作。
眼看距离酒吧开张只剩下七个小时,我决定再去周边做做任务——哦,杰克,希望你能聪明地找个地方眯一觉。
正巧一个路口开外就有一起突发犯罪活动,开车过去很快就到。
坐在车里,眼看着是几个虎爪帮的混子在抢劫商铺,店铺老板的尸体趴伏在柜台上,上半身露在外面,血不断滴下来,在地上洼成一滩。看来我来晚了一点。
入侵协议,上传魔偶,上传快速破解——听起来很繁琐,实际上不过五秒钟的事情,店铺里那四个混混全都因为电磁短路昏迷了过去。这会儿我还坐在车里呢。
从储物柜里摸出一把新星左轮——突然又想起这玩意被酒保吐槽过。
真是烦恼,我不是那种对枪很狂热的军火达人,我个人评价一把枪的标准无非是好不好用,以及是否可以喷涂漂亮的印花。
新星陪了我相当旧,我还在枪柄上贴了爱心贴纸呢,不过它被人吐槽了。
事先说明,枪这东西不会因为被人骂两句就卡壳——顶多是机魂震怒——不过配枪也的确能显示出一个人的品味来。
或许我应该换把枪?
后备箱里倒是正好有一把阿喀琉斯技术精准步枪。
看来只好如此。
我拎着步枪往犯罪现场走,这会儿负责这一带工作的中间人打来电话,她叫瑞吉娜·琼斯,外表看起来是个独眼龙的白人妹子——在这个人人装义体的年代,独眼龙实在很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