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街也静得很,虽有远处偶尔传来的鸡啼和李寻欢的咳嗽声,却还是打不开这令人窒息的静寂。

大汉忽然停了脚步,勉强笑着道: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少爷你——你还是回去吧。

李寻欢又走了几步,才缓缓停下,望着长街尽头一侏孤独的枯树,痴痴地出了半天神,终于缓缓转回身,道:好,我回去,你-你多多保重。

大汉点了点头,嗄声道:少爷你自己也多多保重了。

他不再去望李寻欢,低头头自李寻欢身旁走过去,走出了十几步,忽又停下,转身道:少爷你若是没有别的事,还是在这里多住些时候吧,无论如何,龙大爷的确是条好汉子,好朋友。

李寻欢仰天叹道:得友能如龙啸云,去复何恨!

大汉道:少爷若已决定住下,说不定我很快就会回来找少爷的。

李寻欢笑了笑,道:也许我会住下来的,反正我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

他果然在笑着,但笑得却是那么。

大汉骤然转身,咬紧牙关大步冲了出去。

天色渐明,雪意也越来越浓了。

死灰色的苍穹,沉重得似已将压了下来,可是大汉的心情却比这天色更灰黯、更沉重。

无论他是为了什么而逃的,总之他现在又要开始重度那无穷无尽的逃生生活了,他已和李寻欢逃亡了十年,没有人比他更清楚逃亡生活的痛苦,那就像一场梦,却永远没有醒来的时候。

但在那十年中,至少还有李寻欢和他在一起,他还有个人可以照顾,他的心情至少还有寄托。

而现在,他却已完全孤独。

他若是个懦夫,也许反而不会逃,因为他知道世上绝没有任何事比这种孤独的逃亡生活更痛苦。

甚至连死亡都没有!

那种绝望的孤独,实在能逼得人发疯。

但他却非逃不可,眼看李欠似乎又可以安定下来,他只有走,他无论忍受任何痛苦也不能连累了李寻欢。

理在,他本该静下来仔细想一想今后的去向,他却不敢让自己静下来,他要往人最多的地方走。他茫无目的地走着,也不知走了多远,忽然发现已到了一个菜场里,他自己也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他这一生中,也不知到过多少种地方,上至世家大族的私邸,下至贩夫走卒住的大杂院,上至千金小姐的闺阁,下至花几十枚大钱就可以住一夜的土嫖馆。最冷的地方他到过--可以把人鼻子都冻掉的黑龙江;最热的地方他到过——把鸡蛋放在地上就可以烤熟的吐鲁番。

他曾在泰山绝顶看宵日出,也曾在无人的海滩上看宵日出,他曾经被钱塘的飞潮打得全身湿透,也曾大漠上的烈日晒得嘴唇干裂,他甚至在荒山中和远未开化的土人一起吃过血淋的生肉。

可是到菜场来,这倒还是他平生第一次经历。

在冬天的早上,世上只怕再也不会有比菜场人更多、更热x的地方了,无论谁走到这里都再也不会觉得孤独寂寞。

这里有抱着孩子的妇人,带着拐杖的老妪,满身油腻的厨子,满头刨花油香气的俏x头——-

各式各样不同的人,都提着菜篮在他身旁挤来挤去,和卖菜的村妇、卖肉的屠夫为了一文钱争得面红耳赤。

空气中充满了鱼肉的腥气、炸油条的油烟气、大白菜的泥土气,还有鸡鸭身上发出的那种说不出的骚臭气。

突听前面一人直着嗓子吼道:买肉买肉,买新鲜的肉——

这声音刚响起来,就被一阵惊呼打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