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焦林说,“你们一定是老朋友了,那棵树一定在你们以前常去的地方,你们之间一定约好了一种在紧急时呼救的讯号,就算你不在附近,你的朋友看见了也会想法子转告你。”

他说:“楚留香交游满天下,到处都有朋友,这里的主人一定也是你的朋友,否则怎么肯收留我?”

说完了这句话,焦林赶快又喝了杯酒,因为他忽然发现自己非但没有喝醉,头脑还清醒无比,而且比大多数人都要聪明得多。

楚留香微笑。

“你说得简直好像比我自己说得还清楚.所以现在我只有跟你说两个字了。”

“哪两个字?”

“再见!”

“再见”这两个宇是两个非常简单的字,其中的意思却往往复杂,有时是说:“很想再见面”。有时是说:“很快就要再见面”,有时也可能是说:“永远不要再见面”了。

只有一点是不会变的——当你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不是在你自己要走的时候,就是在你要别人走的时候。

楚留香不想要焦林走,他自己要走。

他一向说走就走。可是这次焦林却让他留下来,只说了五个字就让他留下来。

“你走,我也走。”

看到楚留香已经快要被风吹出去的身子又站住,焦林才接著说。

“我知道你要去找的那个朋友一定是胡铁花,我也知道你为了他,什么事都可以暂时放到一边去。”焦林说,“可是我也要去找一个人,我跟这个人的关系.远比你跟胡铁花还深。”

“这个人是谁?”

“是我的女儿。亲生的女儿。”焦林说,“虽然我不知道她在哪里,可是我也要去找她的。”

“你连你自己的女儿在哪里都不知道?”

“我不知道。”焦林说,“可是我知道我有个女儿,你说我能不能不去找她?”

楚留香又在摸鼻子了,摸了半天才说:“你可以不去。”

他一向不是个不讲理的人,这句话却说得实在有点不讲理,焦林当然忍不住要问他:“为什么?”

“因为我刚救了你,实在不想你死,”楚留香说,“何况你自己也不知道你的女儿在哪里,怎么去找她?”

“我有我的法子。”

“只要你把你的法子告诉我,我就可以帮你去找她的,所以你就可以不去。”楚留香说,“如果连我都找不到她,你一定也找不到的。”没有人能否认这句话,楚留香毕竟还是很讲理的人。

焦林的眼睛立刻就亮了,立刻就像变戏法一样变出了一块纯丝手帕。

雪白的丝帕已经变黄了,上面用红丝线绣著一钩弯弯的新月。她的母亲还没有生下她就跟我分开了,我只知道她脖子下面有块这么样的胎记,就像这块手帕上绣的这一弯新月一样。”焦林说,“可惜,我也不知道她母亲离开我之后去了哪里,那已经是十八年前的事了。”

一块手帕,一个胎记,在脖子下面的胎记,“脖子下面”的意思通常就是在胸膛之上,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子就算是个白痴,也不可能随便把这种地方露出来给别人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