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沈乔微微点头,撸起袖子说:“必须去。”

不管是怎么稳定的生活,她仍然需要付出自己的劳动,即使是很微小的贡献也要做。

正是割晚稻的时候,地里人多得很。

大家热火朝天,计划着接下来一年的口粮。

这个季节干活其实是正正好,不像六七月里头那么热,现在的话出点汗还挺舒服的。

沈乔穿了件深色的短袖,脚上踩着雨鞋,走路偶尔显得费劲。

虽然每年割水稻之前会先把地里的水放干,踩上去依旧是有点泥泞不堪,像她这样不是常年劳作的人,还是需要时间来适应。

不过她做的主要就是给郑重打下手,反正两个人是一家子,工分可以算一起。

如果说结婚最大的好处的话,应该就是他的成果可以不用再分出去,毕竟他有了一个“拖油瓶”媳妇。

不过郑重自己不觉得,他低头看着脚上这双塑胶雨鞋,记得以前自己经常被划伤,脚至今仍旧有很多疤留下,但这对农民们来说是常事。

他不可避免想起沈乔的脚,小巧玲珑,白白嫩嫩,光是想象就让人血气上涌,连手上的镰刀都使得不是很得心应手起来。

他手里头的工具都是刚磨过的,锋利得很,要不是及时收住能割掉半根手指。

当然,就算反应够快也是叫人鲜血直流。

郑重下意识去看不远处的人。

沈乔正蹲在地上干活,没有察觉到异常,跟着小青蛙似的,两条腿一点一点往前挪。

这要是叫她看到,可不得了。

郑重赶紧去摸口袋,才想起来自己连块布都没有,又没办法直接擦在衣服上,毕竟这实在太明显。

他只能从边上随便抓一把草先凑合着,知道这种过一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