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的一声,纯金搭扣合拢。

那金铃铛的脚镯上,竟然还有一把极小的金锁,配了一把精细的钥匙。

‘司云靖’站起了身,当面将那只小巧的金钥匙扔出了窗外。

窗外传来咚的一声细微水响。

“钥匙只配了一把,再也打不开了。今后都戴着吧。”

‘池萦之’按住了自己的脚踝,淡粉色的双唇翕动了几下,眼角浮起了薄薄雾气。

‘司云靖’坐回原处,若无其事地唤进了外间伺候的宫人,吩咐道,“池小世子今日乏了,扶世子起身,送回城东的陇西王府。”

叮铃~叮铃~

舞姬堂前献舞才会佩戴的脚踝金铃纷乱地响着,盖住了离去之人凌乱的脚步声响。

只留下池萦之一人,站在恢复了死寂的静室门口,重重迷雾再度涌出,周围一切逐渐虚化,淡入虚空……

她该醒了。

池萦之躺在驿站简陋的木床上,精疲力尽地翻了个身。

外间的小重听到响动,披衣起身,点亮了油灯过来查看动静。

池萦之捂住了被油灯刺痛的眼睛,喃喃说了句:

“狗。真的太狗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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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咸鱼第十一式

第二天青阳驿站门口,三方人马汇合出发的时候,楼思危震惊地发现,他家池小叔对于铃铛声响的怪癖,更上了一层楼。

“叔啊。”

绵延细碎的金铃铛响动中,楼思危表情复杂地盯着池萦之雪白绫袜包裹下的脚踝:

“你喜欢戴着手钏听铃铛响也就算了,现在把舞姬跳舞的脚铃套在脚脖子上是怎么回事?”

池萦之早有准备,淡定地回答,“脚铃的铃铛更多,听起来响动更大。我好喜欢。”

楼思危: “……”

楼思危觉得身为大侄子,有必要提醒一句:“叔,你这样去京城很危险。本来长得已经很危险了,那个,男生女相,容易被人误会;戴个脚铃叮叮当当的走路,更容易遭人惦记。京城里的坏人可多得很。”

池萦之的心里在吐血,表面上依然一片云淡风轻,“怕什么,我身为镇守边关重镇的陇西王世子,喜欢戴个脚铃铛又怎么了。谁敢打歪心思,先问问陇西郡的十万府兵答不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