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写清楚了,对方给的十块钱是定金。
后期如果对方在指定时间要货了,那这十块钱,就是货款的一部分。
当然如果对方要在指定收货的时候,突然改变主意不要了。那么到时这十块钱,就全部都成为给沈春花的赔偿金了。
甚至后面的时候,两人越讨论越多。最后都在那个手写合同上写上了,如果沈春花延迟交货,到时她要怎么赔偿对方。
上次沈春花来对方这里时,是时间快接近三点了,属于这边快下班的时间,所以客人比较少。
今天沈春花来的早,属于太早了,客人还没有出来。
反正在没有外人打扰的情况下,两人很快就写完了合同。最后他们还重新抄写了一下,算是弄了一个一式两份,谁的手上都有一份。
当然在走的时候,对方已经像上次那样。用六块钱,把沈春花最近做的十件小姑娘外套和裙子,全部都收下了。
在沈春花走的时候,对方再次叮嘱提醒道:“妹子你把我的电话记住了,下次如果再碰到这样的事情,我就给你打电话。到时你一定要去接电话,到时我们电话里讨论啊。”
“好的,知道了,谢谢姐。”
虽然刚才在谈合作时,两人都谈的很认真,最后争辩价格也争辩的挺严肃。
但对方毕竟是自己的第一个客人,这次又给了自己这样的大单子。所以在对方店面口,沈春花还是忍不住真的感谢着。
“这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