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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像是一只马戏团的小金丝雀,被人当成趣玩意儿观赏。

这帮人的作风还是和以前没有什么两样,开跑车戴名表,招摇过市,哪里好玩便一蜂窝扑到哪里,从不在意别人的眼光,甚至过分吸引眼球。

谢之煜和他们不一样,他性格嚣张跋扈,但是不会卖弄玄虚。

这些人都是元仪认识的那个圈子里的富二代。元仪介绍给谢之煜认识,让他们多走动走动,未来有什么地方也好帮忙。

谢之煜认识人的方式是用拳头,他肯听元仪的话和这帮人在一起玩那就不是谢之煜的性格。

偏偏这帮人还特别喜欢谢之煜这种唯我独尊的性格,不打不相识,每次都像癞皮狗似的缠上来。

要说优点并不是没有,玩归玩,很讲义气,一个个家庭条件也是一顶一的优秀。

所谓的富二代也并不是余檀刻板印象中不学无术,恰恰相反,他们不仅学习优异,而今还是各行业的佼佼者。越是站在金字塔的顶端,他们越是看透事物本质,越爱玩,且玩的花样极其繁杂。

这个城市说大不大,这些年余檀还真没有再和他们有过什么接触和交集。说到底,他们完全处在不同的维度,好比出入餐厅,她去的是普通的苍蝇馆,人家必然是去高档包间,哪怕就隔着一条街的距离,他们想见一面都不容易。

而今再见面,人人都是矜贵,模样有所变化,言行举止依然还是当年的风格,一开口,曾经熟悉的画面直扑而来。

余檀甚至还记得,有一次无意间听到他们说起谢之煜,问谢之煜身边那丫头是什么来历?

有人回答:“挺普通的,没什么背景。”

有人哦一声:“那谢之煜老带在身边干什么?”

“长得漂亮,好玩呗。”

“行了行了,私底下说说得了。不高兴了,那位爷的拳头不饶人。”

“你们就看着吧,新鲜感也就是一阵一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