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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舟有些头疼地晃了晃脑袋。

从他2月份来普林斯顿到现在,几乎一大半的时间都呆在这间十平米的房子里,除了开车去超市买菜之外,他基本上都没有出过门。

最让他心疼的是那张5000美元的俱乐部卡,他甚至都没用过几次。

从领取那个任务之后,这将近半年的时间里,他一直在挑战哥德巴赫猜想。

如今,这一切总算是有个结果了。

深呼吸了一口气,陆舟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走到了最后一步的他,反而不那么着急了。

哼着小曲走进厨房,给自己弄了点吃的,陆舟甚至从冰箱里拿出了一支香槟,打开瓶盖给自己倒上。

香槟是两个月前就买好的,为的就是这一刻。

安静地享用完这顿晚餐,陆舟从容不迫地去厨房洗了个手,然后回到了书桌前,开始为自己这一段时间的工作做个收尾。

越过了将近五十页的论文纸,他在昨天未写完便沉沉睡去的地方,提笔继续写道。

【……显见,我们有x(1,1)≥(x,x{116})-(12)∑x(x,,x)-q2-x(log4)……(30)】

【……由式(30)、引理8、引理9、引理10,可证明定理1成立。】

所谓的定理1,便是他在论文中,定义的哥德巴赫猜想的数学表述。

即,给定一个充分大的偶数n,存在素数1和2,满足n=1+2。

与之类似的便是陈氏定理n=1+2·3,以及一系列关于(a,b)的定理。

当然了,虽然现在在他的论文中,这条公式被称为定理1,但也许要不了多久,等数学界普遍接受了他的证明过程,这条定理兴许便会升级为“陆式定理”之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