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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字清楚地显示在手机屏幕上,没有抬头,没有署名,没有任何多余的话,就像他从来做事的态度,就像他从来对我的态度。

而我的视线渐渐模糊。

我拿着他的手机,拼命地按着功能键,我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我终于找到了相册。里面的照片却成了三张,前面两张是我看过的那两张,第一张是我睡着了的样子,照片命名为“童雪”,另一张是我笑着的时候,照片命名为“童雪2”。我终于翻到了第三张。

第三张照片中的我也睡着了,可照片里的我不是一个,我被莫绍谦揽在怀里,他的胳膊举不了太远,所以照片中他只小半张脸,可是把我拍得非常好,我的脸就安然贴在他胸口,唇角微有笑意。我从来不知道自己会在睡着的时候这样笑,我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曾这样贴近他的胸口。

这张照片的命名,和那个预设发送的短信内容一模一样。都只是最简单的三个字。

我看着这张照片,看着他抱着我的样子,看着我自己唇角的笑意,看着他仅有的半张脸。如果我没有带着这个箱子,如果我不再用这个箱子,如果我扔掉了这个箱子,或许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他做个什么。他从来不知道我偷看过他的手机,当他把手机放进暗格的时候,他也许一直想的就是,这一生永远也不要我知道,他到底做过些什么。

我看着手机屏幕上的那三个字,那最陌生最熟悉,那最简单最直白,我从来没有想过他会对我说出的那三个字:

“我爱你。”

我站在人来人往的航站楼,突然像孩子一般号啕大哭。

——完——

千山暮雪番外:风景依稀似旧年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再来一次,我依然会选择爱你。

——题记

签字的时候我顿了一下,望了一眼离我不过咫尺之遥的那个男人。他似乎很放松地坐在沙发上,但明显心不在焉,眼睛看着窗外,心更是不知道又飘忽到什么地方。

倒是他的律师比他更紧张,见我如此,连忙半是疑惑半是催促地看着我。

只要我在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那么从此和他再无半分关系。或者还是有的,圈子里那些闲得发慌的太太们,也许背地里会将我称作他的前妻。不过我想,不至于有人这般不识趣,敢当面对我这样说。

前妻。

多么可笑的两个字。

我从来不曾做过他的妻子,他心知肚明,我亦心知肚明。

十年,从二十岁到三十岁,我这一生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

和我结婚的时候他二十三岁,那时还是略显青涩的大男生,如今时光已经将他雕琢成稳重成熟的男人。岁月几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除了气质,他的一切恍若不曾改变。

我签完自己的名字,推开那份协议,再签另一份。

笔画出奇地流畅。十年前新婚之夜他第一次提出离婚,我用最尖酸刻薄的词汇与他大吵,最后他摔门而去。在他走后,我独自泣不成声,倒在床上放声大哭。

十年,我用最渴爱的孤独熬成了毒,一丝一缕,侵入了血脉。我以为自己会一生一世与他纠缠下去,不死不休。

没想到还有这一天。

我还记得他的私人助理给我打电话,他从来不给我打电话,连最起码的沟通亦是通过助理。一如既往公事公办的语气,恭谨而疏离:“慕小姐,莫先生同意出让港业49的股份给慕氏,具体详情,您看是否方便让您的助理过来详谈?”

十年来,他第一次在我面前低了头,认了输,还是因为那个女人。

童雪。

他这样爱她到底为什么?

我一直以为他这样的人,铁石心肠,岿然不动,我一度都疑惑他是不是根本就不爱女人。

直到终于让我觉察到蛛丝马迹。

八卦报纸登载的新闻,照片里他紧紧牵着一个女人的手,十指相扣。

他从来没有牵过我的手。

十年挂名夫妻,我单独见到他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即使是在家族的聚会中,大部分情况下,他和振飞的关系都比和我热络。所以父亲在委派执行董事去莫氏的时候,特意选择了振飞,而不是我。

父亲轻描淡写地说:“你不适合担任这类职务。”

我明白父亲的弦外之音,其实我更不适合做他的妻子。

我知道自己是发了狂。

那个演电影的女人,凭什么被他牵着手?

我要让她一辈子再也演不了电影。

敢阻在我和他之间的一切人和事,我都要毁掉。

振飞曾经劝过我,他说:“姐姐,算了吧。”